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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建校2022年度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有关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1:04   浏览次数:次   作者:派坤优化
温州建校2022年度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有关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同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地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财人函[2019]22号) )和《关于启动2022年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建院[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温州市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生成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地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且仍有效的《资格证书》电子证书人员(含2021年通过继续教育换证人员)岗位范围包括建筑工人、质量工人、材料工人、文件工人、劳务工人、机械师和标准工人。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要求和内容

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选择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

3. 继续教育途径和资格标准

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专项培训,也可以利用在线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应与职业培训平台一致)参加当地相关注册培训机构组织的在线专项培训。 同时,2022年参加企业及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的建筑工地专业人员,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未注册培训机构组织的在线专项继续教育不得注册认定为继续教育)教育时间)。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参加指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2022年符合继续教育条件的持证人需向当地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提供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不少于22学时)的清单及证明专业岗位知识学时),经各设区的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局)统一审核同意后,视为学生当年继续教育合格。

四、在线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流程

(一)企业登记

1、打开报名平台网站,点击报名(已在职业培训会报名并复习过的,无需再次报名,直接登录即可报名)。

2、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注册信息,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3、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注册。

(二)继续教育注册

企业注册审核成功后,登录注册平台,通过继续教育注册模块组织继续教育注册培训。

1、报名管理模块:查看培训机构信息,选择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职业学校; 打开【继续教育注册】模块,开始注册。 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企业篇)。

2、学员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浙江省建筑工地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网络平台开始学习。 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学生)。

3、收费标准:192元/张。 (持有多份证书者须根据不同专业岗位的需要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需要延续继续教育的岗位按证书数量收取费用)

5、继续教育注册及证书注册材料

1、选择培训机构为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职业学校(无需证明材料),个人获得的学时直接推送至住房城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筑行业在线继续教育平台。 旧证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选择通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建筑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继续教育的温州现场专业上岗证书。 )注册工作由温州建行学院办理。 当地企业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温州学校建设工地办理。 未在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项在线继续教育培训,不予确认学时。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劳动关系承诺书、个人学习时间清单及证明、资格电子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及电子版继续教育学生信息表副本(excel格式)。

六、继续教育注册及证书注册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用人单位有责任保证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学分。

2、11月1日至12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温州建设学校负责对企业提交的岗位证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核对,并继续通过“浙江省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职务证书登记系统”完成证书登记工作。 通过在线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组织的在线专题培训,可以简化学分认定流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学分认定和上传可直接在报名平台()上在线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全省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分认定工作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指导,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当地建委(建设局)牵头实施各区、市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分认证。

(二)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建筑工地专业人员所在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保障,建立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档案,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单位合格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并按时报名。

(三)注册培训机构与中介机构之间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发生的事实事件

合作,对扰乱培训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登记资格,列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或向中介机构提供公司注册端口的,将暂停该公司注册资格温州网站建设,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以适当方式予以披露。

(五)各注册培训机构和在线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应确保学员报名参加在线培训,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并对培训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投诉、举报,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地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建设部相关要求,现行继续教育周期以认证日期为准。 我省建筑工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周期由自然年周期改为发证日期周期。 由于这一特殊原因,2021年更换电子证书时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学生,可补修2021年继续教育课程,并满足2年内累计64个学分,以延长证书有效期(例如:2021年2月1日起更新电子资格证书且2022年2月1日前未完成继续教育期限的学生可于2023年2月1日前补修)。 对于持有多证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生,其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可学习一次,专业知识课程仍按岗位分专业。 新获得认证者,从获得证书当年起开始继续教育(例如:2021年2月1日考试合格后新获得认证者,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2日至2月1日) ,2023)建议持证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房屋建筑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绑定个人信息,准确掌握个人证书有效期和继续教育周期信息。

(7)根据建设部人事司人才函[2019]22号文件,建筑工地专业人员自取得培训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大量的专业岗位知识。 22学分或2年内累计学分不足64学分或未从事相应岗位的,应重新参加建筑工地专业培训。

(八)参加过网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学生,证书信息需要更正的,应按照网上更正流程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姓名信息的温州网站建设,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更正。 具体程序:建筑企业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现场施工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系统”提交信息更正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更正申请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合格证明扫描件;如需勘误证明照片,还需提供平台要求格式的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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