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优化检测流程
1、检测结果互认
对安检、环保检测机构因机构主体、地域不同等原因,检测数据无法共享互认的,要统一相关要求,最大限度简化和优化检测流程。
2.深化“两检合一”
进一步巩固深化“两检合一”改革成果,优化运营客车综合检查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实现“一次上网、一次检查、一次收费”目标。 对辖区内具备开展交通综合性能检测条件的检测站进行调研网站优化建议检测,掌握基本情况。 职能部门上门指导监督,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
3、环保督察与免检改革
探索对重型柴油车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规避在线排放检测,对符合安装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排放监测,利用道路抽查、入户抽查、遥感(黑烟)监测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监管。
3.优化基础设施
1.优化资源布局
提前预测本市及各区县大型车、小型车、挂车、摩托车的检测量,与检测站数量、检测能力进行对比,得出检测资源供需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布,供社会资本参考。
各职能部门在受理咨询、备案、申请过程中,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在检测资源稀缺领域增加供给,打破垄断; 对检测资源丰富的地区,加强主动预警,引导社会资本科学决策、理性投资。
2、优化场地设施
推进查验站按候查、查验区、取车区、休息区、服务区、停车区等功能区块划分,查验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实现“人车分流”供检查。 改善检测站内休息区、公厕等区域环境,设置电子屏幕实时显示车辆检测情况,设置座椅、电视、免费WIFI、饮水机等设施,配备阅览室,按摩椅、有条件的自动售货机、共享充电宝、交通违章环保自助处理终端等设施,为候检车主提供多元化服务。
3.优化设施标识
将新建考点功能区划分、考区封闭管理、重要信息公示、服务设施设置等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梳理道路交通标志线。改进后,规范设置单位标志牌和检测站标示牌,方便群众按照标志牌进站,使检测站周边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 改造老站适应新要求,重新规划、设置、建设功能区,实现考区封闭管理。
4.优化技术支持
1.完善检测系统
积极配合安检、综合巡检、环保巡检新技术推广,加强巡检装备价值追溯管理和巡检业务系统技术监管,提高巡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完成部级营运车辆合规验证系统全覆盖网站优化建议检测,提高检测报告实时上传率和一小时上传率,逐步实现检测结果数据实时推送; 进一步精简服务材料,充分依托信息化,实现数据共享。
2.推进智能审计
进一步加快检查智能审计系统试点进度,提高智能审计准确性,优化后在全市推广应用。
3.简化工作材料
继续扩大“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应用范围,实现车辆验车“人脸识别”,方便群众在线办理车辆验车委托手续。
加强与相关省级部门和银保监管部门的沟通,实现保险数据共享。 保险数据全面共享前,群众验车时提供电子保单的,当事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改革。
五、优化便民服务
1、晋升预约,延误考察
督促各检查站开辟预约专用通道,做到精准预约,确保预约车辆“一到即检”,减少预约车辆等待时间。 指导各检测站实行弹性工作制,周六、日、节假日不停机。
2.推进业务“一窗办理”
检验机构要全面排查整改服务指示标志、工作流程指南和大厅服务设施,在明显位置统一设置引导指示标志,公示业务流程,增加免费引导,设立综合咨询台,负责取号咨询指南,通过内部数据流转,实现全程“一窗管理”,即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 指导检验站设立固定交接区,提供“交钥匙”服务,全程代办。 对不合格车辆,一次性书面通报不合格车辆原因,明确问题原因,提出维修建议,并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3.提高检验质量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杜绝检验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熟练程度验证、比对等手段,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认可的监管,引导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规范检测操作,督促机构持续满足认可的条件和要求。 检验机构配置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依法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检定后的相关整定参数应当留存备查。 严格查处能力验证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
4.标准化车辆检验机构
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引导车检代理机构形成规范化群体,完善代理体系。 探索建立行业奖惩机制,遏制新出现的风险隐患。 督促各检测站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把关机制,严防工作人员与不法中介勾结牟利,加强公示通报和检测区域巡查管控,规范代理行为。 引导保险行业将免费验车作为购买车险的增值服务。
5.建立星级评定机制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加强协作,发挥统一的教育、监督、管理和引导作用,探索建立行业奖惩机制,遏制新出现的风险和隐患。 积极参与全省机动车检验站服务评分体系建设,依托相关平台开发在线评价系统,收集公众评价、投诉和举报,将公众反映的情况纳入评价分值,并采用星级评价结果使汽车检测站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社会共治,进行信用约束,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倒逼全市检测站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6.规范检测收费
切实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正常价格秩序,机动车检验收费由企业自主制定。 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至少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应当在营业场所或者支付场所显着位置公示。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市场价格,不得恶意串通抬高价格。 加强机动车年检收费监督检查,严防恶意串通价格行为发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密切关注舆情。
车辆检测环境更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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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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